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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9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 | |
东莞市消防部门近日公布了东莞市樟木头镇“1·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党支部书记赖谭伟、樟洋社区居委会委员赖俊强等6人分别被给予了严重警告和留党查看等处分。对房东赖兆群和五金店经营者陈朝武则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房东和五金店老板被法办 根据“1·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结果显示,当日该起火灾共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烧毁、烧损家电及一楼祥发五金店内商品一批,据统计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7万元。调查组经现场勘查和痕迹物证鉴定,认定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为祥发五金店内东侧收银台上方,认定火灾原因是祥发五金店内东侧收银台上方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祥发五金店经营者为此次事故的责任主体,该灾事故是一起由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事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责任事故。 为此,消防部门分队对火灾事故中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分别进行了处罚处理。其中2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祥发五金店经营者陈朝武因违规用电,不按要求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处以5万元罚款。赖兆群作为事故单位的屋主,未履行消防安全业主监督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以5万元罚款和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党支部书记赖谭伟被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居委会委员赖俊强、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队员赖志坚等5人也被分别给予了留党查看一年等党纪、政纪处分。 消防:这次处理是“动真格”了 东莞市消防部门一负责人透露,此次火灾事故处理消防部门是“动真格”了,也是近几年来对“三小”场所或者事故责任方处罚力度最大的几起事故之一。近期消防部门在加强对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全面清查的同时,将推动技防工作,及时检修电器电线,防止电线出现老化短路现象,出租屋严禁使用可燃、易燃装饰材料装修。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事件回放 五金店火灾8人亡 2011年1月13日23时20分许,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樟深大道122号祥发五金店发生火灾,五金店内产生的大量浓烟通过一楼五金店与出租屋疏散楼梯之间未分隔的空隙蔓延至二楼以上出租屋,导致二楼以上出租屋住户8人因吸入浓烟窒息致死,4人受伤。起火的五金店属于典型的“三小”场所。此次火灾中共有22人被困,其中13人被成功救出,1人自己逃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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